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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冀政呈〔202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20.84平方公里,共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6.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纵一渠、乐活公园水系、规划N25路,南至故庄街,西至东照西路、孙各庄北街、迎宾东路,北至通信北小街、杨庄南街;区块二规划面积4.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容德西路、金湖南街、渥城北路,南至明朗南街,西至白塔路、金湖街、崇文北路,北至双文北街。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发布。

三、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积极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合作,加快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做优做强主导产业,前瞻布局新赛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先行先试,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加快建成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国际一流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区,支撑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现代化城市,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四、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除按照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五、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治理,增强开发区综合功能,强化资源和政策保障。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范和科学决策。推进智能、绿色园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一流科技产业园区。

国务院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学习教育要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认真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要坚持与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相结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做好建章立制,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要坚持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不同层级、地区、领域、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扎实做好“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奋勇争先,推动全党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顺利完成“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而共同奋斗。

《通知》明确了提名“七一勋章”和推荐全国“两优一先”的数量、条件和办法。要求各提名单位(推荐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群众公认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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